(2)建立常态宣传机制,改变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在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应增加典型案例曝光、定期通报等方式,结合传统宣传媒介、借助网络,特别是点击率较高的网站,将传销的项目、组织、传销的方式让公众知晓,提高公众的判别能力。 (3)建立社会化的综合治理机制。 在巩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创建”等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强化镇、村、社区、居委会(村民小组)、物业、企业的综合管理,将“无传销社区、校园、企业”等创建活动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考核范围及文明单位的验收指标,加大考核力度,让社区、学校、农村村民组织等基层组织主动参与打击传销的社会监督。 3.执法打击与公众监督联动,实现打击传销的社会化管理。 将执法部门的打击职能与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有机整合,构建打防并举的综合治理机制,实现对传销的社会化长效打击。 畅通投诉举报机制。 整合公安110接处警、工商12315接受投诉举报等行政资源,将二者信息有机共享,方便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一方接报,整体联动。 建立信息报送备案机制。 由社区、居委会、社区(村民小组)、物业及相关中介机构将出租房情况、外来人口管理等情况信息定期向公安、工商等机关报送备案,便于两部门及时掌握相关人员情况。 建立打传信息反馈机制。 工商、公安在查处有关传销案件后,将传销涉及的人员、区域,传销的手段,传销的方式等向社区、学校等单位反馈,利于基层单位了解传销的动态。▲ (原标题:工商探索打击传销社会化途径 拟提升至“人民战争”) 责任编辑:小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