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清除传销毒瘤还需多部门协同合作 传销是社会的毒瘤,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需要全社会共同抵制。针对异地资本运作,叶飘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严格控制当地出租房,登记外来人口数量,展开普法教育,明确通告禁止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否则严格处罚;二是各部门统一协调,银行、通信、工商、公安统一制定协调机制,张贴警示标语详细介绍当地传销特点及举报方式;三是建立奖励、处罚机制,利用传销人员熟悉了解传销内部结构及运作方式等特点,鼓励他们提供打击传销线索,对于那些提供有破案价值的受害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网络传销比传统的传销模式发展速度更快且形式多样,低成本、跨地域、点对点运作,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方式更隐蔽,因网站服务器多数在境外,调查取证和破案难度更大。”李欲晓指出,打击网络传销首先要从立法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法律对网络传销没有明确的定性,很多人就处于模糊状态,不知道自己违法了。 李欲晓建议,除了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协同合作,提高网络传销发现、取证、破案能力之外,通信、金融、工信等相关部门也应对网络上非正常状态提高警惕,制定相应治理机制。以网治网,净化网络环境,鼓励社会团体在互联网上建立“反传销网”等,提高网民对传销的辨识和抵御能力。同时,加强国际合作,提高各部门对此类传销模式的认识和信息共享,方便对境外网站进行相关调查取证。▲ (原标题:警惕潜行在互联网上的传销 清除毒瘤需多部门合作) 责任编辑:梦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