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打传清剿力度 驱散人员、清除窝点等简单的治标行动容易开展,打击上线,彻底斩断传销的源头实现治本难。为此,鞍山市认真贯彻国家、省打击传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经费投入和人员保障,开展“打传销 反欺诈 促和谐”专项整治行动,将打击的重点放在异地的传销上线头目上,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打击清剿力度。 鞍山市公安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工商部门积极配合,循线布网,深挖头目,远赴四川、河北、黑龙江、吉林等地摸排调查、取证,精准打击,去年成功破获3起外地来鞍山搞传销的传销案件,共抓获B级以上头目22名。 夯实打传工作基础 为夯实基层打击传销工作基础,鞍山市大力开展各项活动:一是加强基层建设。将无传销创建活动与综治管理相结合,不断壮大打击传销义务监督员队伍,队员一岗多责,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综治办、公安、工商、社区“四位一体”职能作用,每个社区(村)、工商所、派出所都建立一整套打击传销基础方案,确保打传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二是开展经常性巡查走访调研工作。各级打传办负责同志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听取基层工作意见。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打击传销工作不力的社区(村)书记,取消其转为事业编制资格,撤销人口协管员岗位。四是加强督导考核工作。市政府组织综治办、公安、工商部门对基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出现了新立社区、庆南社区、九处社区、二三街坊社区、曙光社区5个标杆社区(村)。 去年,鞍山市将传销窝点、人员控制在历史最低点,但部分地区传销隐患仍然存在。为此,今年的打传工作重点突出了5个方面:一是巩固现有打传格局。即工商部门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公安部门任打击方面第一责任人,综治部门做好考评、司法协调工作,纪检部门负责跟踪考核、责任追究,形成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强化预防工作,强调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的真实性;落实经营性场所防控传销责任机制,挤压传销空间,对回流的传销组织和人员及时进行清理。三是推广“标杆单位”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保持基层打击传销工作的连续性。四是通过媒体宣传有针对性地公布传销组织特征等,有效提高群众对传销的警觉性。五是落实督导考核机制。▲ (原标题:辽宁鞍山:“无传销市”是怎样创建的) 责任编辑:宝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