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7月23日讯】(法制日报)重大案件总在不经意间发生。快餐式的阅读后,案件又会不经意间从你脑海消逝。其实,有些案件值得留在你心底,因为其中有生命、有道德、有法治、有警示……每周,《法制日报》案件版都会推出“案件特稿”栏目,为你解读案件,体会其中法理情。 近日,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成功侦破“星火草原”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涉案资金两亿余元,涉及人数达150余万人。这种借助互联网发展出现的违法犯罪新模式,其本质依然具备并体现传销的显著特征,应予以严厉打击。 还记得始于上世纪90代末的那场风靡大江南北的“朋友圈营销”浪潮么? 发展到后来,被拖上贼船的不只有曾经的“朋友”们,还有父兄、姐妹,甚至三代。对了,那时候还不叫“朋友圈营销”,叫“传销”。那种立足于传统社交网络和手段的销售模式,发展到后来被不法分子利用,干脆连产品也不卖了。 十余年过去了,“朋友圈”转向网络。 这回的一些圈子里,总算有了产品。微信朋友圈里的绝大多数微商是“做面膜的”,而“做面膜的人里90%是发展代理的,不是直接销售”。 不过,“这些面膜基本上没有卖给消费者”,换句话说,“没有人因为使用而购买”。 这意味着什么? 也就是说,面膜这样的产品正在成为朋友圈营销的一个符号——“代理”。而通过不限制层次的代理架构、高昂的代理加盟费、越过代理“直接发货”等手段,这个本该连接厂家和消费者的符号正在分子和分母(上下级代理)之间被层层约掉。 等到某天这个符号被彻底约除的时候,前互联网时代和移动互联网时代,这两代“朋友圈营销”的模式就可以实现最终“对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