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发文叫停ICO业务 9月4日下午3时,中国人民银行(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针对其中的风险官方终于判定其有罪。据通告内容显示,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注意到,对于代币融资交易平台,《公告》做出了严格的管理规定:即日起,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且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也应当立即停止。对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公告》则规定: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对此,北大光华金融系主任刘晓蕾为监管出手清理ICO叫好。刘晓蕾指出,当一种商品的投资属性超过其商品属性的时候,就极有可能形成泡沫,带来巨大的风险。公众投资需求旺盛,但他们不了解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政策知识,缺乏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缺乏专业知识和判断力,只看到宣传的高额收益,忽视了潜在的巨大风险,很容易落入非法集资陷阱。“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注意到,近年来,各种非法集资频繁“变身”,让很多人难以识别。从形式上,非法集资的手段从单一的“借款”、“林权投资”等模式,逐渐升级包装为“P2P网络借贷”、“金融互助理财”、“融资租赁债权转让”,如今很多则转为代币、区块链、ICO。而这样的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投资者辨别难度加大。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盛松成表示:“ICO的迅速发展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是很正常的。用传统法律看,ICO具有众筹、募集资本的嫌疑,放任发展不予以监管是有很大风险的。大量的没有前途的项目甚至本身就是欺骗,不仅让投资者承担巨大风险,也让真正区块链创业的团队颇多抱怨,实际上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后果。”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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