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涉嫌偷税漏税 于先生称,“我先后咨询了两个辰颐物语总代,她们均表示338元加盟费不能退,已经交给了公司。这让我想到有代理宣称辰颐物语会员已经达到了70万人,这样来看该公司仅代理费就能收超2亿元,但在我与总代沟通的过程中发现,这338元代理费并没有向会员开具发票。” 图片来源:辰颐物语代理公开课微信群 对此,本网向该公司总代进行咨询,其回复338元就是代理费,想做代理就必须交,当问到怎么开发票,该代理转换话题,未回复开票事宜。 “不仅是代理费不开发票,代理商销售产品也没有发票,有代理商宣称2019年平台的月均订单量达800万件以上,收益超30亿,想想这个数量和涉及金额都是巨大的,这样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进行的交易,我质疑其存在偷税漏税的问题。”于先生表示,“现在我对辰颐物语存在很多质疑,我不希望再有人像我爱人一样加入这个以微商为幌子的公司。” 本网向法务咨询,其表示,“自营自产农产品的农民不需要缴税,但是农产品被第三方公司以盈利目的进行经营便需要依法纳税,偷税漏税的企业属刑事犯罪。” 另外,有相关律师表示:“微商是生意的一种,做生意就要合法、合理,依法纳税是企业最基本的责任。《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