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25日讯】(中国质量新闻网)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微商产业快速兴起。微商利用网络社交实现销售,与传统电商最大的区别是销售渠道发生了重大变化,可以出现多种层级。而多层级的销售模式涉嫌传销成为微商饱受争议的焦点。随之而来的还有虚假宣传、逃税避税等问题。 近日,本网收到网友于先生的投诉称,温州辰颐物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辰颐物语)在经营的过程中,要求消费者缴纳338元加盟费成为代理,并依据其下线代理的产品销量给付相应的返利和提成;经营中通过支付宝、微信等个人名义开展经营和收款,未向代理和消费者开具发票。于先生质疑其经营模式涉嫌传销,经营中存在偷税、漏税违法行为,还存在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的情况。 模式被指“变了味” 公开资料显示,辰颐物语是助农电商平台,主营水果生鲜,原名为颐和果园,始于2016年,2018年改名为辰颐物语,2019年正式成立公司,2019年月均订单量达800万件以上。 于先生称,其爱人通过多年好友介绍,花费338元加盟费成为辰颐物语特代,每天被要求发朋友圈,推荐身边好友加入。其质疑该公司的经营模式像网络传销,并为此与妻子多次发生争执。 “这已经影响到了我的家庭和谐,为了说服爱人,我在网上进行了查证,并向多个部门进行了投诉举报”。于先生表示,“辰颐物语是以微商模式经营,只有代理才可以在其公众号后台下单。其代理级别分为总代和特代,所谓的特代就是缴纳338元成为会员,销售产品每单可拿20%的利润,特代再发展8个特代可升级为总代。总代可拿其下边发展的所有总代和特代的销售提成,看似是两级代理,但其实是无限级了,类似金字塔的销售模式。” 对此,本网以咨询代理的身份进入了辰颐物语公开课群聊,一位团队创始人讲解了辰颐物语的营销模式,其表示支付338元加盟费成为会员。制度改革后,特代升级总代的要求从发展8个特代,变为了其所推荐一人以上的会员销量在30日内达到300件,其可拿个人销售30%利润、下属团队每单3元-5元、被培养总代团队每单1元奖励这3项收入。另一位代理表示,这不是每单挣10块钱的事,而是一个可以无限裂变的事。 图片来源:辰颐物语代理公开课微信群 于先生表示,“即使新模式中特代升级总代没有推荐会员数量的要求了,但是想要一个月内达到300件的销量还得靠拉代理。我朋友圈的代理都在疯狂发展身边亲朋好友加入,甚至很多人为了达到销量自己狂买,微商已经‘变了味儿”,我觉得就是网络传销,所以我坚持不让我爱人做了。” 政法领域专业人士表示,按照法律规定,超过三级的分销层级就有可能涉及传销认定的问题。为了避免传销,很多微商采取表面两级的销售模式,这类模式看似是层级合法,本质是将传统纵向层级转变为横向层级而已。比如,A发展下线B,当B销售或发展人头到了一定数量,就会上升成为与A平级,此时,A可以通过各种名义再向B销售额中获取比例,返利模式就会从平级无限延伸,这种横向返利模式,指的就是横向之间实质形成上下线关系,上线以下线业绩作为返利标准,累计超过两次的,事实上构成了实质传销形式。 《禁止传销条例》指出,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归纳出传销的三个行为特征,即“拉人头”“团队计酬”和“收取入门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