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0月16日讯】(社交财经)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一则刑事判决书,该刑事判决书是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据该刑事判决书显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3月期间,被告人孙某某经与吴某某、朱某某(均另案处理)预谋,搭建“东阿健康”APP平台,以在该平台注册购买“阿胶牡蛎肽超级大礼包”产品(购买价格:人民币2980元一盒,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即可成为会员并获得积分返利、推荐他人购买还可以获取推荐积分返利和社区积分返利的方法(返利的积分可以提现或购买产品,1积分等于1元),不断发展会员,形成层级,并纠集被告人周某2负责软件平台的运行维护、客户资金的管理、返利的对账和提现、对客户宣讲等事务。 涉案860多万元:两人被判入刑 经审计,“东阿健康”APP检出会员信息共计1,747条,下线人数大于30且下线层数大于3的会员51个;充值记录821条,累计充值金额8,612,374元;提现记录4,179条,提现金额7,425,628元,到账金额6,831,577.76元。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调取的“东阿健康”平台返现记录(光盘)、上海弘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东阿健康”平台通过银行卡提现的有70余个账户,通过支付宝提现的有180余个账户;经审计,“东阿健康”APP检出会员信息共计1,747条,下线人数大于30且下线层数大于3的会员51个;充值记录821条,累计充值金额8,612,374元;提现记录4,179条,提现金额7,425,628元,到账金额6,831,577.76元。 最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认为,相关证人证言、宣传文档及司法鉴定意见相互印证,证实“东阿健康”平台系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组织。证人证言、平台内部管理文件与二名被告人的供述亦相互印证,又证实被告人孙某某结伙他人发起项目、建立平台并作为项目负责人并参与分红,被告人周某2负责平台维护、客户宣讲等事宜,故被告人孙某某、周某2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应予分别惩处。 据此,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孙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3月30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周某2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3月31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三、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依法没收。 四、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并依法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