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31日讯】(北青网健康)日前,北青网健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现了两则裁判文书,标题分别为《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维兰尼梅奥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案号(2021)湘0723执保321号),与《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维兰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案号:(2021)湘0723执保322号)。 维兰尼涉嫌传销被冻结账户
珠海维兰尼梅奥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珠海维兰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据该两则裁定书显示,珠海维兰尼梅奥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维兰尼医学)与珠海维兰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维兰尼生物)因涉嫌参与组织、策划网络传销活动,分别被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账户资金1000万元。 具体内容为: 申请执行人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珠海乐力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组织、策划网络传销一案中,发现珠海维兰尼梅奥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及珠海维兰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参与组织、策划网络传销活动。为防止两家公司转移或隐匿涉案的违法资金,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0日向本院申请对珠海维兰尼梅奥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维兰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金融机构存款(网络资金)2000万元予以冻结。 澧县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申请执行人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维兰尼医学与维兰尼生物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或网络资金合计2000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来源:企查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