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电商外衣传销更具欺骗性 近年来,随着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联合打击传销力度的不断加大,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也在不断变换着骗人手法和形式,浙江的“万家购物网”、福建的“百分百返利网”、重庆的“返本壹佰”等高额返利网站的出现,无不预示着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已从传统传销发展为网络传销。 上海市工商局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处的周皓说,目前传销违法行为呈现出3个新趋势,从传销概念上,已从传统保健品、化妆品等实物变成了“电商平台”“创新金融”等,复合型违法比例高。从资金结算上,第三方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兴交易方式给传销组织带来了更加低成本的结算途径。从传销方式上,从原来的“集中洗脑”变成了通过语音聊天室、微信群等新型通信手段散布信息。有不少传销者则通过YY、微信群散布“提前占领金字塔制高点”一类的诱惑性消息,让参与者心存“一夜暴富”的侥幸心理。 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雪告诉笔者,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以及政府部门对传统传销的打击力度加大,传统传销团伙纷纷转向网络,已呈泛滥之势。近年来,网络传销花样不断翻新,最常见的做法是开通购物网站后通过拉人头作为自己的下线。其违法成本更低,扩张更为迅速,涉案金额远远超过传统的落地传销。胡雪表示,网络传销更具欺骗性和虚拟性,依托电子商务之后的传销较难识别。除了“消费返利”为名的传销以外,以“股权投资”和“网络理财”为名的金融化网络传销也处于上升势头。 胡雪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产品提供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胡雪认为,对于网络传销应该突破原有的地域监管模式,建立长效的垂直监管体制。网络传销和线下非法传销在实质上是一致的,不管有怎样的变种,同样是缴纳会费,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要及时监控新的传销模式与产品,让人们不轻易上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