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29日讯】(评论员 申杰)最近几年来,我国互联网化潮流和现代信息技术的飞跃,给互联网企业和非金融机构跨界开展金融服务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给传统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各种金融服务创新带来动力,但是互联网金融却成为了传销“法外之地”,面对新形势打击互联网传销更需要全面与时俱进。 互联网金融传销手段开始“与时俱进”。金融投资,在当下可谓相当流行,一些传销组织也“与时俱进”地玩起了“金融纯资本运作”概念。从2015年到今年,据媒体调查,承诺超高收益率是“金融互助”平台拉人头的主要方式,如声称投资60元至6万元,15天即可提现,日收益1%,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发展他人加入还可获得推荐奖、管理奖等额外收益,发展人员无上限、返利无上限,等等。这种赚钱之道吸引了众多对金融知识了解甚少的人,特别是一些梦想一夜暴富的人,然而他们哪里知道,这不过是庞氏骗局的最新版本,击鼓传花的结果,最终必定有可怜可悲的受害者“接棒”。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进行的非法金融传销,直接避开了传统传销的“商品”载体,参与者都在网上活动,组织和运作成本更低,传播速度更快,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大,职能部门定性和打击的难度也更大。新型传销手段之所以能有上述“优势”,主要正是因为其搭上了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便车”,充分利用量大、速度快、互动性强、支付结算便利的功能,走上了恶性膨胀、肆意泛滥的“快车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