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食药监官网查询保健食品类却查询不到“脂老虎”。
这意味着“脂老虎”为非保健食品,却在违规宣传减肥的保健功能。
“脂老虎”的包装上也只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QS1216 2401 0007以及新包装上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12011600786,而没有保健食品应该获得的食健字号。
焦通告诉《消费者报道》,“目前QS和SC是两者通用的。按照国家要求,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保健食品前,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在申请者的卫生许可证上加注“XX保健食品”的许可项目后方可进行生产。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百e云创是购买“脂老虎”的唯一渠道,只有通过别人的邀请链接、注册账号才能进入官网。“脂老虎”还能发展下线,有三级经销商,卖的越多拿货越便宜。 真相三:假冒屠呦呦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在“脂老虎”官网的公司动态一栏,《消费者报道》留意到在3月20日上传了一条标题为“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与“脂老虎”达成战略合作“的动态。
内容显示,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与“脂老虎”达成战略合作,正式签约。中药研究所为“脂老虎”做了最高规格检验,动物药理检测,全程还原“脂老虎”减脂原理和效果。 然而2017年4月17日,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发布了《关于澄清有关杭州“脂老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的声明》,明确表示“脂老虎”违背所签署的《技术服务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违法虚假宣传。 声明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1.“脂老虎”擅自以“国家级医学机构中国中医科学院&“脂老虎”战略合作签约仪式”的形式召开发布会,并在宣传中冠以“中国首位诺贝尔生理医学奖得主-屠呦呦所在机构”字样。 2.合作内容仅仅是按照食药监局关于申报减肥类保健食品功能评价的相关要求,对“脂老虎”进行客观的功能性评价(不含人体功能学评价),而“脂老虎”在有几千人的现场宣传减肥,也没用明确告知现场观众签署的合同仅仅局限于动物,不包含人体,从而误导消费者。 3.“脂老虎”在宣传及视频中借用屠呦呦的姓名、诺贝尔获奖得主的身份以及屠呦呦老师的肖像以及屠呦呦老师领奖的视频进行宣传,给大众存在误解。 记者获悉,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已委托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向“脂老虎”发出律师函,但截止发稿日期,该动态依然被“脂老虎”作为宣传资料。 《消费者报道》一直在联系“脂老虎”对此间种种问题做出回应,但至发稿时并没有得到正式的回应。 (原标题:杜海涛代言脂老虎饼干是绝食减肥 假冒屠呦呦宣传)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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