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17日讯】(法制日报)关于“民族资产解冻”,坊间流传几十年,至今还有很多人深信不疑。 其中有一个版本说,某朝某代有人留下一笔巨额资产,被国家认定为“民族资产”,国家计划通过不公开方式将其解冻用于扶贫,每人出几块钱解冻后就可以得到几十万元分红……… 如果你信了,你就被骗了。这便是民族资产解冻骗局,一种集返利、传销、诈骗于一体的新型、混合型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 在海南,也有一伙人打着民族资产解冻高额回报的旗号,以不断诱骗会员投钱进行会员升级的方式,对828人次进行诈骗,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邱某德、方某有、罗某光、林某川、马某光、蔡某修分别被判刑。 寻宝解冻 邱某德走上民族资产解冻诈骗之路要从一个叫黎某芳(另案处理)的人说起。 早在20世纪90年代,黎某芳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屯昌、定安等地,伙同谭某相(已去世)等人以投钱成为民族资产解冻会员为借口,并以虚假的高额回报,不断诱骗会员投钱进行升级,以及交纳各种费用的方式,对受害人进行诈骗。 2003年,黎某芳因民族资产解冻一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1年刑满释放。 8年的牢狱生涯,也没有堵住黎某芳的诈骗之路。出狱之后,黎某芳不敢在广西继续活动,她便再次返回海南,并发展邱某德作为“国际三联公司香港总部宁波分部广西南宁总公司海口分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三联”)的负责人,负责该组织在海南诈骗活动的开展。 黎某芳先后发展谭某相、邱某德成为海南地区负责人,发展马某光、方某有、罗某光、林某川、蔡某修等成为组长,初步搭建起民族资产解冻诈骗的组织架构。 自此,他们合伙在海南屯昌、定安等地以投钱成为民族资产解冻和国际三联的会员,以获取民族资产解冻高额回报为幌子,不断诱骗会员投钱进行会员升级的方式,共对828人次(部分受害人为一人交多人的钱)进行诈骗。 2015年9月以后,邱某德明知黎某芳实施诈骗,仍收取其担任组长的本组陈某道等150名组员的升级费、封顶费、礼品费等费用。同时,并以海南地区负责人的身份,收取马某光、方某有、罗某光、林某川、蔡某修、王某凤、许某水7名组长向会员收取的上述费用,并转 款给黎某芳869896元。 据了解,扣除本案各被告人及同案人自己上缴的款项后,邱某德诈骗数额达80多万元。2015年至2016年春节前后,邱某德收到黎某芳支付的1.5万元,并将其中1.2万元转交给方某有、罗某光、林某川、马某光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