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18日讯】(中国消费者报)“告别口臭,远离幽门螺杆菌” 你见过这样的牙膏广告吗 近日,北京消费者李女士 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 她的电脑屏幕休眠时弹出了上述广告 ▲电脑屏保状态时弹出的广告。 对于该广告中的主角 ——幽螺莎星牙膏的宣称 李女士颇感“心动” 但同时也有些许怀疑 牙膏真能预防和杀灭幽门螺杆菌吗 幽门螺杆菌(Helicobacterpylori,简称HP) 幽门螺杆菌感染是慢性活动性胃炎、消化性溃疡、胃黏膜相关淋巴组织(MALT)淋巴瘤和胃癌的主要致病因素。2017年发布的《第五次幽门螺杆菌诊治共识》显示,我国成人感染率约为50%。 1追问:抗口腔幽门螺杆菌牙膏是功效牙膏吗 近日,记者走访了北京超市发、物美等超市,但未找到名为“幽螺莎星”的牙膏。随后记者又登录京东、天猫两大电商平台,搜索关键词“幽螺莎星牙膏”,发现均有该品牌牙膏出售。 在该产品的外包装上,有醒目的标注:“抗口腔幽门螺杆菌中药牙膏国家发明专利 ZL201410168022.9”“发明创业奖金奖”,以及“符合国家产品标准 GB/T8372-2017”,但未见《功效型牙膏标准》GB/T2966-2014标注。 这款幽螺莎星牙膏 到底有没有 预防或杀灭幽门螺杆菌的效果 对此疑问,6月12日下午,记者拨打了该产品外包装的产品咨询和订购热线的人工客服电话,联系采访被拒。随后,记者以消费者名义添加该企业的工作人员微信,对方向记者(消费者)提供了“抗口腔幽门螺杆菌中药牙膏”国家发明专利证书、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和全国发明展获奖证书,但没有GB/T2966-2014要求的“功效作用验证报告”。 6月13日上午,记者第二次拨通了产品咨询电话,该公司负责销售的叶经理及负责专利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给予记者回复称“幽螺莎星牙膏不是一款功效性牙膏”,就外包装上标注的“抗口腔幽门螺杆菌中药牙膏”,解释称是可“预防口腔幽门螺杆菌”。 随后,记者又向该款牙膏的生产企业上海利康消毒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康公司)发去书面采访函,以进一步了解、确认幽螺莎星牙膏产品标注的功效,以及相关功效作用验证报告情况。6月14日,记者收到利康公司邮件回复称,促进双方沟通交流邀请记者实地采访,但未对记者采访问题予以明确回复。 针对商家给出的一系列解释,消费者李女士并不认同。她表示“告别口臭,远离幽门螺杆菌”“抗口腔幽门螺杆菌中药牙膏”的字样很容易让消费者认为会起到药物治疗的作用。 对此,一位牙膏行业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商家很明显在玩“文字游戏”,打“概念擦边球”。 2 法律专家:涉嫌虚假宣传 利康公司一方面向记者澄清其生产的上述幽螺莎星牙膏不属于“功效牙膏”,另一方面又向记者提供该款牙膏获得的“国家专利”“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等有关功效的相关证书。为弄清真相,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网站查询到了“专利号ZL201410168022.9”,该专利名称为“抗口腔幽门螺杆菌中药牙膏”,专利说明书中有一段陈述: “本发明配方中连翘酸苷、野荞麦甙、茶多酚、甘草次酸是杀菌剂,抑制和杀灭HP和致龋病;植酸镧铋和酶制剂是牙菌斑抑制和清洁剂,能降低细菌和黏附和聚集;乳铁蛋白具有抗微生物、免疫调节、抗氧化、抗癌作用。上述组分综合作用的结果,使本发明牙膏具有杀灭口腔中幽门螺杆菌和致龋病的作用,实现了本发明的目的。” 记者看到,在对方提供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上是这样介绍的: 该成果选用多种纯天然植物中提取制成的混合物,并对此配方对照,经试行具有防治口腔幽门螺杆菌和龋齿的双重效果,有效促进口腔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经555位青少年应用三个月,口腔HP转阴率达到94.6%,一年后新生龋齿率比照组减少80%。可配合制成凝胶等多种新颖的口腔护理用品。 ▲利康公司销售经理发给记者的鉴定证书。 “产品不是功能牙膏,就不应标注‘抗口腔幽门螺杆菌’功效字样,否则就涉嫌虚假宣传,而且可能构成欺诈。”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对记者表示,企业获得“抗口腔幽门杆菌中药牙膏”专利,并不代表其一定具备量产抗口腔幽门杆菌中药牙膏的能力,更不能证明其生产的牙膏一定具有抗口腔幽门螺杆菌功效。 上述企业提供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只能证明其开展过抗口腔HP防龋口腔护理用品方面的研究,并申请和取得了相关研究成果证书。但其产品是否采用了该技术成果,或者说采用了该技术成果后是否达到相关效果,则是另外一回事。 具体来说,如果企业不能提供相应的功效证明资料,以证明其产品具有抗口腔幽门螺杆菌功效,而又宣称产品具有相关功效,其行为不仅涉嫌虚假宣传,而且还可能构成欺诈。一旦构成欺诈,消费者就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货款三倍的赔偿。 陈音江认为,“抗口腔幽门螺杆菌”实际就是预防口腔幽门螺杆菌类疾病,而这明显属于功效范畴。因此,抗口腔幽门螺杆菌牙膏应该属于功效型牙膏范畴。而功效型牙膏就应按照《功效型牙膏标准》GB/T2966-2014生产,并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标准代号。否则,就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一位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记者表示,产品包装上印有专利不代表该产品就具有这样的功能,取得专利只代表发明过该技术,但该款产品是否运用了该专利技术,是否事实上具有这样的功效,则需要第三方检测才能确定。否则即构成虚假宣传,商家负有举证责任。 至于对方提供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该执法人员表示,拥有一项技术跟该产品是否具有同样宣称功能是两个概念。该产品是否具有同样的功能只能看“检验报告”,其他的都是一种理论论证。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7年9月,中华口腔医学会联合其他3家机构发布的《关于牙膏功效及功效型牙膏的专家共识》中指出:“行业通行的做法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通过第三方机构检验或进行临床研究的方式,对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予以评价;对包装标签、宣称、广告宣传进行内部审核等程序之后即可销售。”“功效宣称的管理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对所宣称的功效进行验证,并对产品功效负责。” 3口腔专家提醒:抗HP牙膏不能防治幽门螺杆菌 然而,不属于功效牙膏,但又有暗含功效宣传的产品不在少数。记者调查发现,仅“抗幽门螺杆菌”牙膏(抗HP牙膏)在京东和天猫平台就有多个品牌,价格多在30多元到60多元不等,而进口牙膏单价要在百元以上。 记者在天猫平台搜索关键词“HP牙膏”,就有四款带有“幽门螺旋杆菌”字样的牙膏,如:洁灵旗舰店的洁灵优口净牙膏,清幽幽门螺杆菌(Hp)易感人群使用牙膏,来自韩国的麦斯特凯斯乳香牙膏。 对专业人士而言,面对专利证书和权威科研成果可以做到辩证分析,但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往往不具备识别能力。这些走红网络的“幽门螺杆菌”牙膏能否预防或治疗口腔幽门螺杆菌呢?口腔幽门螺杆菌与胃里幽门螺杆菌的关系如何?消费者应该掌握哪些基本常识呢? 中华口腔医学会副会长、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副理事长、解放军口腔医学研究所所长刘洪臣教授对记者表示,消费者有三点科普知识需要掌握: 第一,牙膏只是刷牙的辅助用品,作为摩擦剂辅助去除牙表面外着色和薄膜以及部分牙菌斑,起到清洁抛光牙面,使口腔清爽的作用。 第二,牙膏不是药,不能作为药物利用,牙膏的药物作用是不准确的。 第三,口腔内幽门螺杆菌与胃里的幽门螺杆菌是同源的。幽门螺杆菌疾病有明确的药物治疗模式,宜同步配合药物漱口水治疗。正因为口腔的特殊环境容易滋生牙菌斑,导致龋病、牙周炎等口腔疾病影响全身健康,消费者需特别关注自己的口腔卫生,若患有口腔疾病要到医院检查治疗。 刘洪臣提醒消费者: 第一,患有幽门螺杆菌感染要去医院诊断采用合理的药物治疗; 第二,要注意口腔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第三,目前中国人感染幽门螺杆菌比例很高,做好防护很重要,尤其是分餐制。 中华医学会科学普及部唐芹研究员对记者表示,“幽门螺杆菌”牙膏尚起不到治疗幽门螺杆菌的作用,也不能预防口腔中的幽门螺杆菌。她提醒消费者: 牙膏并不是药物 不能通过使用牙膏来 治疗和预防疾病 (原标题:“神药”牙膏宣称抗口腔幽门螺杆菌 专家:不管用)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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