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4月18日讯】(人民网报道)17日,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意见提出,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金融监管机构等部门要加强财政、货币和产业、投资等政策协同配合,做好政策储备,适时适度预调微调,确保中国经济这艘巨轮行稳致远。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把“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服务、电信等行业,清费立税,推动消费税、资源税改革,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 意见还提出,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实行不同规模城市差别化落户政策。把有能力、有意愿并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对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建立居住证制度。使更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城镇教育、实现异地升学,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居民共建共享城市现代文明。 以下是意见全文: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国发〔2014〕15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2014年工作总体部署 (一)向深化改革要动力。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推进有利于结构调整的改革,破除制约市场主体活力和要素优化配置的障碍,让全社会创造潜力充分释放,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发展改革委牵头。只明确一个或两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