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5日讯】(经济参考报)《经济参考报》记者独家获悉,与预算改革、税制改革同属于财税改革三大重点任务之一的中央和地方关系改革正在推进。目前,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正在征求意见。根据过渡方案的征求意见稿,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收入或由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成。专家表示,过渡方案有利于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未来不排除在调整中央和地方事权后,再进一步调整收入划分。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5年财政收支情况显示,2015年1至12月,国内增值税31109亿元,营业税19313亿元。长期以来,增值税和营业税位列我国前两大税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这意味着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将稳居第一大税,收入规模将遥遥领先。业内人士认为,增值税收入划分是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最关键的部分,为中央和地方关系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记者从多位地方财政系统人士处获悉,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已经向地方征求过意见,下一步在中央层面征求完意见、进行调整后,有望向社会公开。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收入划分会充分考虑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此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财政部先后多次征求过地方意见。 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三大重点任务之一,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其前提是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同时,要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机衔接。对消费税、增值税分享的范围和比例,中央征求地方意见后,将根据营改增改革进展情况择机推开。 一位山东省财政厅人士告诉记者:“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已经向地方征求过几次意见,到中央层面是否会有变化不得而知。”该人士表示,收入的划分一定要调动两个积极性,把中央和地方的利益都考虑进来。 一些省份财政厅人士对记者表示,赞成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中提出的增值税中央地方五五分成。一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人士称:“我们认为在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应该尽快出台这个过渡性的改革方案,理顺中央和地方利益划分。”一位黑龙江省财政厅人士表示,赞成增值税在中央和地方之间五五分成的方案,不过在具体的技术操作层面上还要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