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建议签合同明确责任 李建斌告诉记者,“抱团养老”的初衷非常好,但在实际集体生活中需要不断磨合,尤其是对于居住在一起的人来说,他们的素质、生活习惯需要很相近。 “养老院里的人彼此之间没有经济关系,又都与养老院有经济关系,看似自愿的组合其实有强制的意味,关系疏远,矛盾也就少了;而‘抱团养老’的形式看似彼此关系紧密,实际维持起来是有难度的,老人之间有时候也有些小肚鸡肠。”李健斌说。 在首个“抱团养老”成功案例中,一条被认为比较成功的经验是老人签订了《结伴养老协议书》。 据媒体报道,“协议书对卫生绿化、不打听个人隐私、房屋租金、伙食费、值日等方面做了规定,一共11条,所有参与‘抱团养老’的人都有签字”。 对于“抱团养老”协议书,刚刚从北京市一家国企退休的李志华(化名)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感觉问题慢慢就会出现,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最后有可能不欢而散,‘抱团养老’协议书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相见好,同住难。”李志华认为,最好还是找相关律师咨询一下,签个合同靠谱。 “都是老人,万一出事了,风险太大。比如,万一闹矛盾吵架,有老人心脏病发作造成不良后果,这事儿怎么办?”李志华说,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对“抱团养老”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原标题:有人向往有人心存顾虑 “抱团养老”有哪些风险点)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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