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月14日讯】(作者:李万祥)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为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宽松法治环境。 “两高”接连发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重磅文件,发出了强化企业家人身财富安全感的法治强音,将进一步增强和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信心。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不断涌现。新时代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就要弘扬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2017年9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这是中央首次出台文件聚焦企业家精神。 有恒产者有恒心。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则需要更加严格的产权保护司法政策和更加严格的涉产权法律适用规定。 首先,要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等权益。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在过去的30多年里,我国一直在推进产权保护。然而,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时有发生,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侵权易发多发。这让不少企业家如履薄冰、战战兢兢,进而造成经营不安心、投资不放心、创业不专心的局面。对此,2016年1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作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纲领性文件,这是党和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的重大宣示和庄严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