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传销不是“直销”? 传销人员往往借着“直销”的幌子招摇撞骗。 直销是将优质的产品直接输送给消费者,省去中间环节,让利给消费者,同时有完善的保障机制。 而传销公司销售的商品极大地偏离它的真实价值,或根本没有真实的商品,纯粹被当做一场骗局里的“道具”。宁波警方曾打击的传销组织“澳洲联球案”,它卖的化妆品售价高达数百元,但实际成本只有十几元。以至于后来它的加盟店对母公司发不发货根本不感兴趣,只专注于经营“人头”。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曾经查获的“新智网”传销案中鼓吹花2380元在它的网站上注册后可获得原始股,并鼓吹注册(买)越多原始股越多,返利回报也越多。但从产品使用角度看,花这么多钱,重复拥有多个账号去浏览一些所谓的教育相关内容,毫无意义。 为什么传销链一定会断裂? 很多传销活动都鼓吹,赚钱只是少数勇敢者、先知先觉者的“专利”,“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越早进入,越早发财”。而实际上,除了极少数“金字塔”顶层人员能谋取暴利,绝大多数人不但无法赚到钱,甚至会血本无归。 从宁波警方参与办理的案件来看,大多数传销公司一般只能维持几个月。这是因为当传销活动抛弃了商品本身的价值,转而经营“人头”的时候,它本身是没有“造血”功能的,这种行为和赌博无异。既然钱不能生钱,则肯定有人赚了,也有人赔了,而且是多数人赔。 传销滋生的根源何在? 传销早已臭名昭著,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鹜? 从传销本身来说,有些传销活动对参加人员实行精神控制,具有邪教性,有的干脆进行人身控制,具有刑事违法性。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目前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造就很多“商业神话”,这种现象也激发了一些人的非法投机心理。有一些人情愿去冒违法的风险,会有意识地寻求传销这样一条暴富的途径。人人都希望致富,其中有不少人希望快速致富,不需要付出太多的成本和劳动,但他们往往缺乏专业的致富手段,所受的文化教育层次也不是很高。传销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正是针对了人性中的弱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