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4月25日电】(人民公安报报道)针对近年来传销犯罪活动不断蔓延的情况,全国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民意主导警务,坚持打击与教育相结合、集中查处与常态防控相结合,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抓住重点,主动出击,严厉打击传销犯罪活动,强力挤压其生存空间,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重拳整治连续发力 2009年至今,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连续4年联合部署全国性或区域性专项行动,通过专项打击、大案攻坚、集中整治、广泛宣传,有效遏制传销活动发展蔓延,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3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近2.3万起,破案1.4万余起,涉案金额逾200亿元,追缴涉案资产价值近17亿元,各项数据均逐年递增。尤其是在2012年为期6个月的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中,各项数据同比成倍增长,多项超过2011年全年,并成功破获了江西精彩生活公司案、山东斐贝公司案、广西“1·18”案等一大批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传销犯罪案件。 规范执法回应民声 全国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主动适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践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依法办案、规范执法,坚持“打击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先后就打击网络传销犯罪、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评价标准等制订下发专门文件,进一步规范打击传销犯罪工作。各地牢牢把握打击与维稳并重原则,研究案件处置政策和措施,主动改进执法方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稳妥处理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健全机制长效防控 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专项整治与完善机制相结合,强化基础建设和机制建设,推动形成“党政重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工作格局。 公安部不断推动完善综治和多部门协作机制,建立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形成纵向、横向联动,联防联控联处;引导、指引基层公安机关各警种、派出所加强对传销防、控、打工作的投入,加快涉案资金、人员数据、轨迹分析、研判模型和信息库的建设和应用,落实与工商部门的定期信息交换,积极服务实战;积极会同工商、工信、商务、银监等部门,强化“两法衔接”和部门协调,提升打防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