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教育遣返传销人员7369名 近几年,湖北省公安机关坚持按照“摧毁组织、惩治首犯、教育群众”的指导思想,持续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取得较好社会效果。2012年,湖北省公安机关共立传销犯罪案件750起,破案533起,涉案金额26.9亿元,挽回损失3300余万元;出动警力1.1万余人次,捣毁传销窝点883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7369名。 广辟传销犯罪线索来源 湖北省公安机关通过群众举报、网上巡查、工商移送、日常人口管理等工作广辟传销犯罪线索来源;借助网安部门职能优势,开展网上搜索,主动发现网络传销犯罪线索;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动员派出所对城乡接合部、出租屋集中地、传销活动易聚集地区进行摸排,主动发现聚集型传销犯罪线索。同时,加强对线索的初查甄别和研判,为破案攻坚打下基础。 第一时间冻结涉案赃款 湖北省公安机关综合运用化装侦查、资金分析等手段,准确获取数据信息,确定传销窝点和网络层级,锁定首要分子、骨干人员及涉案账户,确保一网打尽、打准打狠。围绕传销组织的入门资格、层级关系、团队计酬3个要素,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迅速查明犯罪资金流向,第一时间冻结涉案赃款,斩断经济命脉。 加强警种间区域间协作 湖北省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经营意识,强化“集群作战”,注重延伸打击,努力挖根溯源。对跨省传销犯罪案件,始终加强警种间、区域间协作配合,及时查清传销组织结构,收集、固定证据,摸排线索,及时提请公安部统一部署,相关地方同步经营,适时发起集群战役,确保在最大范围实施强力、彻底打击。 严格依法办案 湖北省公安机关积极应对当前传销犯罪新特点、新变化,紧扣“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构成要件和追诉标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严格依法办案。对省内涉及多地的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明确由最先立案地公安机关报请省公安厅指定案件管辖;对涉及多个省份的特别重大传销犯罪案件,及时上报公安部经侦局,并通报相关省份,共同打击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