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2月30日讯】(中国工商报)12月25日下午,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假借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开展传销活动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汪某因故意伤害,抢劫,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等罪,数罪并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2万元。被告人刘某因故意伤害,抢劫,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等罪,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黄某因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万元。该案其余被告因各自情节和认罪态度等分别获刑一年六个月至20年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13万元不等和剥夺政治权利。 据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这件传销案是该市“3+2”专项行动查办的系列案件之一,是湛江乃至广东有史以来涉案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跨省传销系列案。 作案—— 抢劫殴打被害人致其死亡 自2014年12月开始,刘某等人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旗号,在湛江市区设立窝点,大肆开展传销活动。2015年4月,该组织安排部分成员到福建省福州市开展传销活动,以扩大组织规模和获取更多利益。截至2015年5月,该传销组织在湛江市和福州市设立传销窝点10余个,发展传销成员超过120人,逐步形成了发展新人流程和模式,并在此过程中实施抢劫、故意伤害和非法拘禁的犯罪行为,最终抢得资金超过21万元;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1人死亡。 2015年2月,曾某假装女性身份,添加被害人岚某(化名)为QQ好友。同时,传销组织又安排女性成员与岚某电话联系,诱骗其前往湛江。4月中旬,岚某来到湛江。4月18日下午4时左右,陈某、彭某将岚某接至指定的传销窝点。岚某一进屋就被事先守候的多名被告人按倒在地,并被抢走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等财物。4月19日早上6时许,岚某欲趁上洗手间的机会逃跑,但被看守人员发现并控制。此后,岚某因拼命反抗遭到多次殴打,最后因大面积软组织挫伤而休克死亡。 2015年3月6日上午,被害人何某(化名)被传销组织一网名为“彭娟”的成员以恋爱为由诱骗至湛江。在传销窝点内,顾某等人对何某进行了威胁、恐吓和殴打,并抢走其手机1部、现金525元、银行卡3张。之后,多名团伙成员分8次提取了何某银行卡中的存款共计158889元。何某在窝点内被限制人身自由,强迫接受上课、观看传销培训视频。最后由于其死活不同意加入传销组织,团伙成员将其送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