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谨慎交友防止落入圈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汪某、刘某、徐某、黄某、顾某等23人无视国法,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的传销活动,要求参加者以购买虚构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的层级在3级以上,且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30人以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主审法官提醒,当前传销犯罪正逐步从商品销售领域向资本投资、互联网、项目建设等领域发展。新型传销犯罪往往通过诱骗的方式购销虚拟的“份额”,逐级返利,具有很强的诱惑性、欺骗性和隐蔽性。 法官建议:与网友相约需谨记安全第一,切勿利欲熏心,谨慎网络交友,如果相约见面,不妨告知亲友或在方便的情况下携亲友一同前往;对所谓资金名头要多留心,切不可因其套上“项目”等名号而掉以轻心,作出判断之前可以向相关部门核实情况,防止落入圈套。▲ (原标题:广东跨省传销大案一审宣判)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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