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 按发展人数定层级分提成 涉案人员年轻化也是该案与其他传销案最为不同的特点。据统计,该案23名被告人中,30岁以下(含30岁)的22人,其中“90后”11人。 同时,该传销组织层级分明,共分5个层级,自低至高分别是助理、代理、主任、经理、高级经理。层级划分依据发展新人人数计算,刚加入的成员直接成为助理,助理发展2人后升为代理,代理发展10人后升为主任,主任发展64人后升为经理。 层级结构是传销人员计酬和返现的依据,成功发展一名成员,助理可得提成525元,代理可得700元,主任可得1050元,经理可得1470元,高级经理可得1820元。另外,在所有主任中选一名主任为“撑杆大主任”,所有情况向其汇报,再由其集中向经理汇报。“撑杆大主任”由每个主任轮流担任。 以网络交友为名实施抢劫。以网络社交为幌子,将被害人骗至窝点是该传销团伙另一个显著特点。 该组织在发展人员时以互联网为依托,对被害人实行欺瞒诱骗。该组织成员在网络上虚构异性身份,以介绍工作、恋爱交友、游玩等方式,想方设法将被害人从外地诱骗至湛江。如果被害人愿意电话联系,传销组织则安排女性成员与其聊天,如果被害人答应从外地来湛江或去福州,传销组织则安排女性成员与被害人见面,并将其带到传销窝点。 当被害人到达传销窝点后,传销人员便通过控制、威胁、恐吓和殴打等方式,抢走被害人的身份证、手机和银行卡等财物,由传销组织2名以上主任级别成员取走卡内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