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月20日讯】(中国工商报网)近期,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一起利用微信进行网络传销的大案。经查,涉案当事人王某在开展网络营销过程中,采取多层网络、发展下线、团队计酬的方式销售产品,24人卷入这一传销“朋友圈”,涉及金额达20多万元。日前,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王某立即改正并对其处以50万元罚款。 据了解,山东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微信营销推广中,规定凡一次性购买3980元产品就可成为公司金会员,一次性购买7960元产品就可成为白金会员。金会员和白金会员可以在微信中分别开设金微店和白金微店。该公司同时规定,成为金会员或白金会员后,推荐别人发展成新的金会员或者白金会员可以享受两种奖励:一是培育奖,成为会员后推荐发展新金会员和新白金会员,各按一定比例提成,上级会员均可获得下面几代会员的培育提成奖;二是团队奖,会员发展下面10代会员,可以获取该10代所有人销售业绩的5%奖励。 2015年3月初,王某购买7960元的产品后,获得白金会员资格,开设了微店,成为该公司临海地区的总代理,发展其下级微店。王某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上述产品,在经营过程中,按照公司规定积极将顾客发展成公司会员,指导这些会员继续发展下线会员。至案发时,王某直接和间接介绍发展了6代、24名会员,这些会员之间形成了上下线、多层级关系。王某通过这些会员销售产品总计23万多元。 办案人员通过调查取证认定,王某通过“朋友圈”发展下级微店会员,与会员之间形成了上下线、多层级关系,而且以下线会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会员奖金,牟取培育奖和团队奖,其行为符合《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团队计酬式传销行为。 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传销手段花样不断翻新,网络传销在微信、微商平台上从事传销活动,采取的手段为夸大宣传、炫耀致富,比如鼓吹微信营销月入数十万元、一年内可以买豪车等,诱骗的都是“朋友圈”里的亲朋好友,对这类传销行为需要提高警惕。▲ (原标题:谨防卷入传销“朋友圈” 台州查处利用微信进行传销案)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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