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7月5日讯】(青海日报)连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下,省金融办会同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及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全省金融业、保险业等行业,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在省内各地广泛开展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政策宣传,市民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及时掌握了经济社会发展而呈现出的新型非法集资手段。 宣传活动未完待续,百姓对于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防范意识更不会随着宣传活动的结束而止步不前。今日,本报《经济与法》刊发第二期防范非法集资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几年前,江苏省无锡市发生了一起以投资“电子黄金”为诱饵的非法集资案件,不少市民为获取高额收益不惜投下血本,如此“诱惑”只为吸引投资人自觉跳入犯罪集团设下的圈套中,结果不但损失惨重,一些主要参与者还因组织参与活动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案情回顾 2006年8月的一天,江苏省无锡市市民施某、蔡某在一家酒店与丁某会面,了解投资“电子黄金”有关事宜,两人向丁某交纳了1600元,注册成为会员,由此,一起以投资“电子黄金”为名的非法经营活动拉开序幕…… 操控“电子黄金”投资游戏的,是所谓的美国电子黄金投资集团,该集团以互联网为平台,虚拟“电子黄金”币,吸收会员,发展下线,以9个月为一个投资周期,每天向会员支付高额收益,对发展下线会员的投资者发放奖金。短时间内,集资活动波及四川省、江苏省、广东省、河南省等17个省市,在全国共发展会员4万余名,吸纳会员资金近2亿元人民币。 在无锡市,蔡某发展了张某成为会员,张某又发展了吕某。此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内,施某、蔡某、张某和吕某4人直接或间接在当地发展了“电子黄金”下线会员200余人,购买“电子黄金”币707万元,并非法牟取数额不等的利益。另外,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间,蔡某还参与了“电子石油”投资活动,在无锡市发展了20余名“电子石油”会员,并将这些会员的投资资金人民币102万元汇往上线,非法牟利人民币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