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古润金:我是一个华

完美古润金:我是一个华

 旅居在世界各地的海外华人有数千万之多,由于居住国家及其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

章诗辰:从“微商女神”

章诗辰:从“微商女神”

一个来自中国市场的90后女孩,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在两年内登顶美乐家经销商从未企及

白学锋:直销企业在推进

白学锋:直销企业在推进

10月11日至13日,由道道舆情监控室和海伦国际直销研究中心主办、道道国际传媒承办的

当前位置: 直销报道网 > 打传 >

“电子黄金”幌子下的非法传销(3)

时间:2016-07-05 10:48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青海日报 点击:
案件查处 2006年12月,江苏省无锡市公安机关接到了当地工商部门转来的电子黄金匿名举报线索,称有人利用美国佛罗里达州电子黄金国际集团的网络平台

案件查处

2006年12月,江苏省无锡市公安机关接到了当地工商部门转来的“电子黄金”匿名举报线索,称有人利用美国佛罗里达州电子黄金国际集团的网络平台,以“电子黄金投资”为名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在查处过程中,无锡市委、市政府召集市公安、国安、信息办、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会商,采取措施查清美国电子黄金投资集团会员在无锡市的支付结算方式、交易金额及资金去向,防止类似交易发生;同时,24小时监控美国电子黄金投资集团网站,及时掌握网址变动等新情况,控制无锡地区犯罪嫌疑人银行账户。2007年5月31日、7月6日,无锡市公安局分别逮捕了施某等4名涉案人员。

2007年12月,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检察院对4人公诉,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法院认为,施某等人参与的“电子黄金”(“电子石油”)投资活动系传销活动,且明知发展的下线越多,所取得的佣金和对等奖金就越多,可以看出被告人不仅是为了投资,获取非法利益的犯罪故意明确,且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4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另外,4人之间通过相互介绍参与非法经营活动,具有非法经营“电子黄金”的意思联络和犯罪故意,系共同犯罪,判处施某、蔡某、张某和吕某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三年、二年六个月和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分别处以一定数额的罚金和没收有关违法所得。

案件警示

近年来,如“电子黄金投资”这类网络非法传销类集资活动越来越多,此类非法集资活动极具诱惑性,犯罪分子往往利用投资起点金额小、回报高和周期短等特点,抓住投资者的心理,并利用上线发展下线的传销模式,短期内就能骗取巨额资金,一旦网站关闭,投资者将索钱无门,损失惨重难免。

法官表示,本案与传统非法集资案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其采取了虚拟的“电子黄金”概念操作,“玩”的只是概念游戏,主要犯罪分子明显存在诈骗故意。事实上,只要稍加调查和询问,便能获悉“电子黄金”投资是否属实合法,但一些投资者却无法自拔。因此,通过虚拟网络参与投资活动的风险更大,广大投资者务必睁大眼睛审慎参与,避免上当受骗。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法律未将非法集资活动参与者定为违法或犯罪,但如果在个人投资的同时还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他人参与集资活动,即使并非活动的发起者,也有可能构成犯罪。本案施某等4人便是这种情形,他们并非美国电子黄金投资集团的发起者,而是无锡市本地参与者,但在投资过程中却大量发展下线和旁支会员并从中获利,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较大损失,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令人深思。

(原标题:“电子黄金”幌子下的非法传销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频道合作 | 本网内容授权书
Copyright © 1998 - 2013 www.Chnds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直销报道网 ©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5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