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虚拟数字货币 从未获国家批准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批准过所谓的虚拟数字货币。 针对各类“虚拟货币”在互联网平台集中交易所带来的金融和社会风险,以及一些所谓“虚拟货币”日益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监管部门多次发出针对“虚拟货币”的风险提示。 而针对代币发行(ICO)融资乱象,在9月11号,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委发布公告,全面禁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 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购买“亚欧币”,跨亚欧公司设置了一个“分享收入”,也就是说,拉人头参与投资“亚欧币”,就能够获得返利分成,而当拉来的人投入的数额足够大,就可以成为代理,享受不同级别的返利。 耿某强 犯罪嫌疑人 “亚欧币”传销参与者:如果说你人脉比较多,市场比较大,他也赚很多钱。只要超过1000万,三级分销,可能是省级代理。 在返利的吸引下,“亚欧币”的参与者也乐于拉拢更多人来参与投资“亚欧币”。 卞永祖:用网络的这个模式,用群的模式,一方面节省了成本,可以去操纵这个群里面的舆论,另外一个,非常隐蔽,你在这里面,人和人是不见面的,你想知道上线是谁,都比较困难,所以说这个有很大的隐蔽性,并且这个扩展非常快。因为区域在这个方面是不受限制的。 行骗策略:套流行概念 编名人股东 在“亚欧币”的宣传中,常常看到:恒量发行、开源代码、独立钱包、去中心化,还使用3.0最高区块链技术。——这些大词儿,再和国际上比较热门的“比特币”结合起来,让人感觉这家公司的技术真是牛极了。这些普通人不太了解的一些技术,一些名词,很容易蒙骗人。 为了吸引投资者,在微信群中,跨亚欧公司老板也成为能够出入联合国的人物。 被批捕之后,跨亚欧公司的董事长夏某荣坦承自己并没有出入这样的场合。 就是在这些包装之下,短短一年的时间,“亚欧币”吸引了4万多名参与者,吸收资金达到40多亿元。 在涉案的40多亿元中,有约10亿元用于会员高额返利,约27亿元用于会员提现。有超过3亿元被犯罪嫌疑人刘某和夏某荣等非法占有,而在警方收网时,跨亚欧公司已经入不敷出了。 卞永祖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他许诺的是高收益。但是收益来源什么地方?其实这个公司并没有产生利润的方式,收益只能来源于后来投资者的钱,靠后来投资者的钱来去支付以前投资者的收益,这种实际上就是一种庞氏骗局,并且肯定是一种不可持续的一种模式。 (原标题:又一个造富神话破灭!一年骗40亿,4.7万人血本无归!)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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