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凝心聚力 齐抓共管 创建无传销城市 近年来,保山市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目标,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上下联动,建立了市、县(市、区)、乡、村四级打击传销监管网络,形成了政府牵头、社会参与、群防群治、共同治理的打击防范传销诈骗工作机制,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2016年,保山市及辖区内五县(市、区)均通过省级考评验收,被认定为“无传销城市”。2017年,全市通过省级复核查验认定。 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保山市历来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打传结合”,一手抓打击传销,一手抓创建无传销城市。 部门通力协作,工作形成合力。为严厉打击传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部门协作,制定下发了《保山市2016年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方案》,工商、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打击与防控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以“露头就打、防患未然”为工作方针,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打击传销监管责任体系。 广泛宣传教育,创造良好氛围。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和打击传销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短信、宣传栏、黑板报和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 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一是对重点场所加强排查整治,保持高压态势。二是强化对重点人群的日常监管。三是自2014年底开始,保山市辖区内五县(市、区)按照每个县(市、区)创建1个“无传销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创建1个“无传销社区(村)”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方案,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创建成效。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建立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协调机构,逐级明确责任,做到规范管理,有章可循。建立了相关工作台账,并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做到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措施、创建有成效。二是落实经费保障。自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创建无传销城市保障经费120万元。三是实施示范带动。深入推进“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加强示范点打造,创建了10余个社区(村)为无传销城市示范点,以点带面,带动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自2016年以来,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现场检查等方式,先后6次对五县(市、区)及成员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按时完成创建任务。五是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截至目前,全市共处理传销投诉举报20余起,捣毁传销窝点3个,查处传销案件36件,查处传销人员36人,劝退遣散参与传销人员504人,组织查处传销专项行动17次,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原标题:云南将打一场取缔传销歼灭战) 责任编辑:一然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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