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1月2日讯】(东方网)实际控制人、高管、各业务团队负责人、业务员等共计110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日前上海警方披露了旌逸集团非法集资案的侦办情况,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数之多,在同类案件中实属罕见。 2018年2月10日,春节前夕,上海理财界爆出大雷,一家百亿级理财公司——旌逸集团的实控人因涉嫌违法犯罪投案自首。
8个月之后,10月31日,上海警方通报了旌逸集团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办情况: 9月28曰,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旌逸集团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孔某友涉嫌集资诈骗罪将案件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管辖。另有10名犯罪嫌疑人于8月16曰由普陀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原旌逸集团法人、实际控制人周某生,原旌逸集团风控部负责人谷某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旌逸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各业务团队负责人、业务员等共计110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截至目前,已冻结涉案公司和涉案人员相关银行账户资金3.8亿余元,查封12处涉案不动产,以及相关涉案财物。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旌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成立,总部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为主的产业集团。 2018年2月10日,上海旌逸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孔某因涉嫌违法犯罪,向上海普陀警方投案自首。 据上海普陀公安消息,警方查明,自2014年6月至2017年5月,孔某(曾于2008年因盗窃罪被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伙同谢某等人组建旌逸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通过线上发布广告和线下开设门店,公开宣传并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售“单季盈”、“年年盈”等高息理财产品,以年化收益率8.4%至16.2%的高额利润为诱饵,由旌逸集团许下不可撤销的回购承诺,借助委托租赁的形式诱使投资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签订委托租赁合同,将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委托“万悦租赁”等关联公司用于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截至案发,旌逸集团非法吸收资金约人民币130余亿元,均被转入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银行账户支配使用。 经查证,孔某等人通过旌逸集团,在全国多地使用少量非法集资来的钱款投资食品凉茶、光伏发电、商场酒店、汽车租赁等行业,同时花费巨资投入到公司的虚假宣传,宣称其产业价值高于原价值数十倍乃至百倍,以此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吸引更多社会群众参与。 孔某等人将大部分非法吸收的资金用于归还公众前期的本金和利息,以此制造集团投资盈利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其他主要用于维持集团高管的高额年薪和运营成本。 此外,孔某还将部分非法获取的资金用于购置豪车、名表、参与赌博等个人挥霍,最终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维系运作和兑付本息。 (原标题:非法集资130亿元,上海旌逸集团110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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