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现场 【直报网北京2月14日讯】(河北新闻网)辽宁阜新蒙古自治县华某某2014年加入“中绿”传销组织,通过发展下线拉人头入会的方式,逐渐形成以华某某为首,郑某、王某甲、王某乙、李某某、郝某等为骨干,以“出局经理”、“经理”、“科长”、“主任”、“组长”、“业务员”为层级模式的秦皇岛“中绿”传销团队。 该传销团伙要求新会员向上线缴纳入门投资费每单2900元,按照发展下线人数和投资总额发放高额返利,并组织新会员培训、授课、举办“酒会”与其他传销团队联合。 2018年,华某某与山东省淄博市赵某某、北京市海淀区左某某、秦皇岛市海港区龚某某为首的三个传销团队多次合谋,组织各自团队成员在卢龙县、海港区等地集会,不断扩大影响力。 2018年12月23日,800余人的传销团队准备在绥中县某饭店集会,途中被公安机关集中抓获,其中包括华某某、左某某、龚某某、赵某某等传销团队经理级人员133名。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7人,取保候审6人,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679人全部进行信息采集,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教育训诫和遣返。 该案系秦皇岛市公安机关2018年9月22日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是秦皇岛市历史上涉案人数最多的传销大案。案件办理中,市人民检察院、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及时介入,引导侦查,沟通研判案情,甄别犯罪嫌疑人。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成立检察长陈巍等9名员额检察官的专案组,审查案卷100余册,并对每一个嫌疑人列出补查提纲,保证案件质量。 目前,海港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将华某某等37人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原标题:秦皇岛警方抓获“中绿”传销经理133人,检察院已批准逮捕37人) 责任编辑:一然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