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廖某的传销网络中,一个身份证仅能注册10单,购买了10单的新会员,也可成为报单中心获得“报单奖”。以注册10单计算,会员将其中9单注册在第一单下面,那么会员将会得到240(24×10)个的“报单奖”、1620(9×180)个电子币的“直推奖”和10.8(9×1.2)个电子币的“领导奖”,同时,从第二天起,每天将收益120(12×10)个电子币。 会员成功注册后,若不当推荐人,仅靠自己注册的1单以及这单下面的9单来赚取分红和领导奖,就是做静态;若会员成功注册后,为了多赚取“领导奖”和“报单奖”,发展下线注册在自己的第一单下面,就是做动态。动态会员除了获得分红和“直推奖”等,还可以获得更多的“报单奖”。 “唐江巴巴电子商务”网站每天自动给会员分配分红、领导奖、报单奖,从注册之日的第二天一直分配至第200天。满200天,会员就终止获利。200天里,会员则按照9天、8天、8天的循环模式,以手中的电子币数量,从网站获取现金。同时,按照约定,会员只能领取100整数倍的现金。 办案民警解释,因每天会产生大量的电子币,廖某要根据电子币按期给注册会员兑现,然而,除了会员新发展下线购单会注入资金外,再无别的资金进来,这就意味着这个所谓的投资理财迟早会“崩盘”。当“崩盘”发生后,注册的下线会员必会血本无归。 网络传销中,虽然也有具体的商品交易,甚至有实体店或旗舰店等,但这些均是传销者打的幌子。其中商品的价值远低于交易价格,如廖某在传销中也售卖白酒和床单等商品,也有实体店等,只是商品根本就不值多少钱。 新型传销,其实是换汤不换药 据了解,现如今,传销模式除了传统的拉人头外,也跟上时代步伐,走上了“互联网+”新模式。 就在今年10月,恩施市首起网络传销案宣判,被告人吴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吴某所运营的模式,与“唐江巴巴电子商务”也是同出一辙。 2014年4月至10月,吴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介绍30余人加入“添福投资理财”和“幸运联盟”网站,通过各种推销活动,吸引参与人员投资认购网站上的股票,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形成网络,从事传销活动。 “添福投资理财”和“幸运联盟”理财项目中,只要投资便可成为其会员,然后认购网站上的股票取得收益。“添福投资理财”要求投入额为7000元的倍数。这两个投资项目可实现3个月回本,一年后收益2倍(不含投资本金)。 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先后有30多人被高额回报所吸引,加入吴某的理财项目,投资金额达180余万元(后经法院认定)。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里,不少人逐渐发现了问题。虽然先后也有投资者得到现金收益,但不少投资者发现,网站上虽看到不断增长的收益额,现实生活中却并不能取现。“我们的收益,看起来就是网上孤零零的数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