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9月19日讯】(新京报)为还债公司举办高端酒会,向111人非法集资700多万。今日(9月18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该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涉事北京融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等三人分别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到1年、缓刑1年不等的刑罚。 办高档酒会吸引投资人,公司承诺每月分红3% 据判决书,被告人李某,1987年出生,高中文化,原系北京融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下文简称融实公司)。被告人程某是该公司销售部负责人,被告人张某则主管财务。 被害人王先生称,2017年3月,业务员宋某(另案处理)向他介绍融实公司投资了隆化县某有限公司铁矿扩建、购进设备等项目。该公司向社会集资,承诺投资人每个月会有2%的收益加3%的分红,保本保息,并委托河北某担保公司做资金担保。同年8月6日,融实公司举办酒会,并邀请北京电视台节目主持人主持。 王先生回忆,这场酒会很高端,吸引了在场很多投资人投资,也包括他自己。但事后发现,钱款未被用于投资项目。案发后他得知,宋某不是其本人的真实姓名。 公司集资为还债,提现大量钱款用作业务提成 判决书显示,有业务员发现,销售部负责人程某不让他们用真名销售,且销售团队拿销售额的提成比例很高,赚的钱不能覆盖客户的本息,随后离职。 融实公司高管吕某(另案处理)称,带员工去谈项目主要是给业务员看,让他们知道公司有项目,以便给投资人介绍。向社会集资不是因为项目,而是为了还债。 吕某交代,2016年他和一家药厂谈投资,投资失败,遂决定非法融资。此后发现仍欠债,便决定再开一个公司,吸钱还债。2017年5月,他结识了李某,当时对方欠债80万元,吕某决定给对方投资,“做理财”赚钱。吕某说,其安排女友张某主管财务,公司事宜都由李某负责。自己在投资了50万元后,能拿到5%的提成,之后陆续拿到了百万元。李某也承认,融实公司的章是假的。自己因为缺钱,遂帮吕某骗钱。 法院查明,融实公司非法集资700余万元,集资款除用于犯罪支出,被大量取现用于业务员提成,并未用于宣传的投资项目。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程某明知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而为其实施非法集资行为,数额特别巨大,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张某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李某、程某、张某被认定为从犯。 (原标题:北京融实投资老板获刑5年:为还债非法集资700多万)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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