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14日讯】(法治日报)打着购物消费赠积分的幌子,利用正规交易所作为资金结算通道进行掩护,上线披着合法外衣的App,仅半年时间就吸引会员6500余人,吸收资金1.1亿余元。近日,由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等3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马某、张某、王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到5年不等,并处罚金。 2022年12月,常年混迹“资金盘”圈子的马某、王某开发上线“文宝商城”App,并于2023年1月在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上架产品文票。2023年3月,马某安排张某负责招募人员对项目进行宣传推广。 马某等人利用正规交易所背书,大肆宣传,称“文宝商城”App隶属于某大型企业。该项目在业内迅速蹿红,仅半年时间,就吸引了6500余人投资,直到2023年7月21日,马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马某等人交代,“文宝商城”App实际上就是一个传销项目,和交易所毫无关系,只是利用了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将交易所作为项目充值和提现通道。马某等人先以供应商的身份在交易所上架产品文票,会员在交易所购买文票并点击提货后,交易所按照交易流程会将提货人信息发给供应商,由供应商发货。马某等人拿到提货人员名单后,通过后台为这些提货人的账户划拨积分。会员提现也是如法炮制,先将点击兑票的会员交易所账号信息汇总后提供给交易所,以供应商赠票的理由要求交易所为这些人员配票,交易所配票成功后,会员即可卖出变现。 实际上,“文宝商城”并不属于任何大型企业,项目本身也没有盈利点,用于给会员提现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后面参加者充值的资金。
2024年3月,该案移送京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马某等人以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收益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该院以被告人马某等3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起诉至京口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3人利用交易所传销吸金逾亿 检察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一一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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