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3月21日讯】(软营销网报道)央行监管互联网金融,余额宝等理财产品受限制。从第三方支付到余额宝等货币基金,近期人民银行一系列监管动作宣告了互联网金融观察期的结束。 3月18日,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个人建议,应对包括余额宝在内的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存款准备金管理,藉此缩小监管套利空间,“让金融市场的竞争环境更加公平合理,让货币政策的传导更加有效”。 盛在和同事张璇合作的一篇名为《余额宝与存款准备金管理》的学术文章中提出上述建议。其判断依据在于,余额宝本质上是货币市场基金,余额宝类基金产品将绝大部分资金投向银行协议存款更使其具有存款特性。因此,货币市场基金也与存款一样面临流动性风险、涉及货币创造等问题。 “对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准备金管理可以以其存放银行的款项为标的。”盛松成的这一建议,与前不久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想法不谋而合。 2月27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借银行界人士及金融专家之口,称“从维护公平竞争金融市场秩序与国家金融安全计,应将‘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货币基金存放银行的存款纳入一般性存款管理,不作为同业存款,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货币基金纳入一般存款”。 余额宝等货币基金具备存款特性,这一观点无疑道出了商业银行的心声,但这一逻辑的合理性也遭到了不同的反对声音。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余额宝挂钩的基金90%投向银行协议存款所带来的问题,不是余额宝本身的问题,而是制度不完善引起的商业银行行为扭曲、和金融压抑引起的资金流动不畅带来的问题。 入存准收益将降1个百分点 余额宝的本质是货币基金,但其集高收益与高流动性——这对此消彼长的金融产品特性于一体,确为创新之处。在盛松成看来,不受存款准备金管理是余额宝获取高收益的重要原因。 余额宝的争议来自于协议存款,即其所募集的客户资金95%投向银行协议存款,属于无风险套利。按照现有监管政策,这部分协议存款属于同业存款,不纳入存贷比,没有利率上限,也不受存款准备金管理;其6%的年化收益率,为活期存款的15倍,且与银行多数签订了提前支取不罚息的保护条款。 “由于货币市场基金存放银行的款项与一般存款适用于不同的管理政策,余额宝-增利宝等货币市场基金才能占据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渠道,才能在与银行存款的竞争中处于明显优势。” 然而,从金融工具性质看,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接近银行存款,其与存款一样面临流动性、货币创造的问题,这是一系列政策建议的逻辑起点,盛建议对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准备金管理可以以其存放银行的款项为标的。 盛松成做了一个测算:假定余额宝-增利宝基金投资银行协议存款的款项须缴存20%的准备金,按照6%的该基金协议存款利率和我国统一的1.62%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计算,拥有5000亿资金规模的余额宝一年成本将增加约42亿元,收益率下降约1个百分点。 破解之道在于同业市场 一旦将货币基金所投存款纳入存准管理,盛松成认为,一方面,此举可应对大规模集中赎回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存款准备金的一个重要作用,在于控制货币创造,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 此外,将同业存款纳入存款准备金还可压缩监管套利空间。“非存款类机构存入存款类机构的同业存款本质上就是存款,其合约性质与一般存款并无不同,理应按统一原则监管,同业存款也应像一般存款一样缴存法定准备金。” 针对央行新版网络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将会使支付宝转账交易大为受限的说法,3月18日天弘基金发表声明,言外之意,支付宝快捷支付或可规避这一监管。 然而,正如吴晓灵所言,同业市场的扭曲才是余额宝等货币基金高收益原因所在。银行同业市场目前所呈现出的问题,并不是由于“宝宝”们出现才有的,是过去问题。“宝宝”们的出现只不过放大了过去的问题。 “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是抑制‘宝宝们’,不是针对货币基金一个事情单独出台政策,而是要让银行同业业务回归本质,让银行间的短期金融融通证券化,具体的手段如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 (原标题:央行监管互联网金融,余额宝等理财产品受限制) 责任编辑:刘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