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刷信誉”、“刷好评”,国内平台如何应对?
如果放在国内看,由电商平台直接出面起诉“网络水军”或“刷单客”,这多少有点“骇人听闻”,因为以淘宝、京东、聚美优品等电商平台为例,很多“网络水军”实际上与平台之间多少有点“利益共同体”的关系。
一方面,入驻卖家雇佣“网络水军”或“刷单客”多是为了卖出更多的商品;另一方面,这些入驻卖家除去“刷信誉”、“刷好评”外,也会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投放很多推广费用,这样才能实现“刷好评”的最终效果。
由于大多数平台可以从“刷信誉”、“刷好评”直接获取收益,因此,国内大多数电商平台表面都反对“刷单客”,但实际上,却很少动“杀招”。
一旦部分“刷单客”被曝光,通常而言,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会立即发布公告或声明,首先撇清关系,表明立场,随后会特别强调,“网络水军”或“刷单客”是世界性难题,它们也是受害者,会继续利用大数据技术排查、过滤,一经发现,将予以注销账户或删除评论。然后,通常就没有然后了。
实际上,从某种程度上说,电商领域的“网络水军”或“刷单客”应该是很早就在国内出现了,而这也是此种行为已被国内监管部门纳入管理的核心所在。
比如根据工商总局发布的部门规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对“网络水军”或“刷单客”已有涉及。
对于电商平台中卖家信用评价服务,《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如若违反,工商部门可“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对于有偿发布评论服务,《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
当然,对于在商品页面有偿发布虚假评论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暂未涉及,而在电商平台中商品页面下的用户评价其实对潜在消费者的影响最大,如何杜绝和防范卖家有偿雇佣“网络水军”或“刷单客”,可能还有待电商平台及监管部门进一步甄别或完善监管细则。▲
(原标题:亚马逊为何起诉1114名“刷单客”?)
责任编辑: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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