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 冤吗?它不冤 打假“饿了么”之后,有言论称监管失职,食监局的责任更大,315却将责任推给企业。 我觉得有一个观点必须要明确,企业和政府的责任是不能混为一谈的,二者只有协同治理,才能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而此次事件的主角,“饿了么”作为一个平台,它并没有监督平台上的商家,而是主动诱导,甚至帮助无牌照黑店在其平台上盈利。 “饿了么”都做到这个份上了,谁还好意思说它冤? 我们承认“饿了么”平台上正规商家众多,也承认外卖O2O的模式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这不是我们容忍商家为了逐利,将用户利益抛之脑后的理由。 这次打假风波过后,三无作坊会不会像野草一样,过了冬天,又再次重生? 毕竟他们是靠做这个来生存的,而一个人的谋生手段,岂是轻易就能被“消灭”的。 这是不是又牵扯到了务工人员的就业问题?再往下扯,可能真的就没完了。 而资本的本性是要求回报的,市场回报达不到预期,“饿了么”该何去何从?当生存都成了问题,会不会再次冒险,对三无作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细思极恐 互联网企业“作恶”避无可避? 我们在谴责“饿了么”平台缺少监管的同时,是不是也要想一想,谁来监管“饿了么”。 毕竟权力是需要制约的,既然“饿了么”有权监管其平台上的商家,那是不是得有“相关部门”来监管“饿了么”?而“饿了么”犯事儿的时候,“相关部门”在哪? 按照这个思路,我们的追问就不仅仅只局限在O2O上了,百度“作恶”的时候,相关部门在哪?链家“作恶”的时候,相关部门在哪?在聚美蜜芽上买了假货,谁管? 法律是有滞后性,可在互联网企业飞速发展甚至开始成为用户生活的“刚需”的时候,就必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了。 毕竟我们都是交税的人。▲ (原标题:饿了么跑的太快,超越了对手,掉了节操)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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