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25日讯】(艾瑞网)数据显示,去年我国网上零售额突破5万亿元,增幅达26.2%。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崛起,使电商纳税话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和行业的关注。目前,我国电商纳税的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对电商征税存在哪些政策和技术上的难点?征税后,消费者网购还能享受到价格实惠吗? 哪些电商没缴税? 大型电商缴税还算规范,个人开的网店不缴税或少缴税比较普遍,与实体店相比,去年少缴税逾500亿元 “电商近年来增速很高,其中固然有技术进步的推动,但更多与逃避税收、低价倾销等带来的不正当竞争优势有关。”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对记者直言。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今年两会期间,他提交了关于推进电商公平纳税征管办法的议案。王填说,进入“新零售”时代,线上线下将会高度融合,电商公平纳税到了必须切实解决的阶段,以便营造实体和电商公平竞争的环境。 京东集团首席执行官刘强东近期也表示,在电商平台上,存在部分企业法人以自然人名义开网店避税,造成实体店与网店税收不公平。 记者了解到,电子商务的运营模式以三种形式为主: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个人对个人(C2C)。企业对企业交易量较大,无论是销售方还是采购方,一般需要开发票入账,通常都是正常缴税。一般的网购主要指B2C和C2C两种模式,对电商纳税的争议也主要集中在这一块。那么,这两种电商的缴税情况如何? 今年初,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发布的电商税收研究报告显示,大型电商缴税较为规范,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10余家第三方平台的B2C电商均已进行税务登记并实施正常纳税。只有个别商户,会通过不开发票或虚开假发票进行避税。相比之下,C2C电商也就是个人开的网店不缴税或少缴税的情况比较普遍,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少缴的税收额呈现逐年增长趋势。 这份报告的分析样本,主要来自某大型电商平台B2C与C2C模式网店,各210家,涵盖电器、服装、食品、图书、酒水、家具和化妆品等7个行业。该课题组按照所在行业平均税负,测算了全国C2C电商少缴的两个主要税种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数额。与实体店相比,C2C电商2015年少缴税在436.6亿—614.33亿元之间;2016年少缴税在531.53亿元—747.92亿元之间;课题组预测,2018年C2C电商少缴税数额可能会超过1000亿元。 “这个数据计算是比较保守和谨慎的,包括小微电商享受税收减免的情况,已经考虑在内了。”课题组组长、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介绍,调查结果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可以较真实地反映出电商纳税问题的现状。不过,由于部分电商平台监管不严,存在刷单、夸大交易数据等现象,这部分数据无法进行鉴别,也可能一定程度上影响税收额度的测算值。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也在近期发布了一份促进电商公平纳税问题的研究报告。报告估算,2015年约有1.8万亿元的C2C电商销售额税负基本为零,按2.5%的综合税率估算,比实体企业少缴税约450亿元。 公平缴税咋实现? 在当前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下,实现电商与实体店之间的公平税负,应当主要做“减法”,对电商建立规范的纳税秩序,对实体店进步降低税费负担 “电商要不要纳税是一个伪命题,电子商务一直适用现有税法,并没有所谓的免税待遇。”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我国现行税法并没有针对电子商务交易的特殊规定,电商只是交易方式的改变,无论在网上销售货物还是提供劳务,均与线下传统交易适用相同的税法。 对此,蔡昌持有相同观点。他认为,从公平角度看,税收不应由于商业模式不同而有所差异,对电商征税,既不需要专门出台法律法规,也不需要为电商单独设立一个税种,现有税收体系里的财产税、行为税、货劳税、所得税等,都可以适用于所有的电商。只有对电商实现征税监管,才能有效规范市场行为,形成有序竞争、有效市场。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明确提出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