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高毅坦言,由于竞争日渐激烈,“买好评”的事例层出不穷,尤其是新店家,“不刷单客户都看不到你。” 与此同时,“买好评”也并非电商独有的现象,如消费者在餐厅就餐,在网络平台发送赞赏评价就可以得到商家提供的优惠,已成为许多商家的明规则。 “规定已经有了,卖家今后只能想更正规的促销办法。”高毅希望电商平台在规范商家违规行为的同时,也能出台进一步鼓励用户认真点评的措施,如出台类似信用分的点评规范系统:“卖家盼好评,也怕随手评。” 平台仍有“返现”商品 店家多在观望 卖家们忙着调整促销策略,电商平台对于电商法的调整,也开始加大宣传力度。伴随着《电商法》正式实施,淘宝、京东的官方网站,均已经修改推出相应的管理规则。 如《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中明确了诱导好评——既“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引导消费者进行好评”的营销内容——为违规行为。该规则中规定,出现诱导好评行为的商家,视行为严重程度,将处以警告、商品下降、店铺降权等处理。 而2018年12月31日最新修订的《淘宝网评价规范》中,虽没有明确定义诱导好评的行为,也强调了“确保评价内容能为消费者购物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反映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 但记者以“晒图返现”、“好评返现”等关键词在电商平台搜索,仍能找到大量商品,如在某平台旗舰店中,还有“晒单抽奖”的品牌手机售卖。其余仍在“好评返现”的商品,包括家居用品、儿童用品等。 不过,记者以买家身份询问几家“好评返现”的商家时,也有客服态度较为谨慎,表示“可能不返了”。 “具体会怎么处罚,大家还是以观望为主。”一名淘宝卖家表示,由于《电商法》刚推出,具体执行程度仍未可知。之前作出的返现承诺,也还需要继续兑现:“希望跟营业执照一样,能有一个过渡期,让大家都能适应。” 专家意见 “好评”本质是虚假评价 治理需明确执法主体 “所谓‘好评返现’,是一种变相购买消费者好评的行为,它不是一个新东西。此次《电商法》中有关禁止好评返现的规定,也不算是新规定。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都有类似规定。”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朱巍说。“本质上,好评返现的‘好评’是虚假的评价,滥用了消费者的评价权。对想要购买某商品的消费者造成了混淆和误导,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而诸如评价权这样的权利,不应该也不允许通过钱来购买。” 朱巍认为,“好评返现”治理多年未见根本性好转,主要原因在于实践中、理念上都经历一定障碍。实践上,合法合规和非法违法的界限,执法中不好把握。同时在理念上,也有人认为这是商业表达的一部分,有些投鼠忌器。“如果你不允许他这么做,则会被认为影响商业自由。此外,我们以前对知情权的理解比较粗浅片面,认为电商领域一定要出了问题才去承担责任,刷好评这一行为影响到什么了呢,有苦主和被侵权人吗?直至近几年才发现,知情权是绝对权,是所有权利的基础,因此不容侵犯。所以现在才反过来保护知情权,去限制‘好评返现’这种行为。” “互联网电子商务治理是一个过程,依靠某一个法律解决是不够的。”朱巍认为,治理“好评返现”,首先应明确执法主体。“《电商法》的问题之一是,没有写明执法部门。执法机构到底是谁,谁来处罚,都要明确。至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这个权力。”其次,寄希望于众多问题被一部《电商法》解决不可能,落实的关键,是其他部门要出一些具体的规章来补充。“《电商法》应该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体系,相关部门需要出台细则,然后才能谈严格执法。”而对于平台和企业来说,则需要按照《电商法》的要求进行全面整改。“比如物流责任、搭售问题、大数据精准推荐等,都应纳入整改中。” (原标题:《电商法》实施一周,仍有商家宣称“好评返现”) 责编:木子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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