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虚假宣传一事,小企业也不例外,2019年,至蒂堂(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星河系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也在今年因为在互联网化妆品广告中进行虚假宣传而先后被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名处罚。 化妆品行业成重灾区,低违法成本或是诱因 近些年来,部分化妆品企业为了推广自身产品,增加消费流量,对部分产品进行绝对美化,致使宣传文案中提到的产品功效虚高于实际,甚至完全不符合实际,此类现象普遍存在。 问法网律师认为:类似欧莱雅这样的名牌,在很多人心里就是品质的代名词,品质也是这些名牌之所以能成为名牌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也就导致一旦欧莱雅这样的名牌进行虚假宣传,更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解,给消费者造成损失。 为此,有关部门也颁布了相关条例对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明令禁止。如《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命名规定》等相关规定曾对以下违法宣称行为提出禁止:化妆品宣称中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内容;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也不得标注虚假、夸大等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内容。此外,我国也颁布过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既然相关法律存在,那为什么部分化妆品企业还会屡屡犯错呢?这或许与处罚力度较小有关。 曾有广州律师界人士指出,我国化妆品行业虚假宣传的现象较多,主要是我国对化妆品虚假宣布的处罚力度不大,违法成本低,企业对于产品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往往趋之若鹜。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以此次欧莱雅为例: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欧莱雅(中国)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0元。这个处罚结果对于这家全球第一大化妆品集团似乎不痛不痒。 据欧莱雅发布2019上半年财报数据显示,其上半年营收数额为148.1亿欧元,盈利方面,其上半年运营利润为28.88亿欧元。如此看来,20万的罚款数额对于美妆大牌欧莱雅来说,不过皮毛,即使是按《广告法》最高处罚金额来看,200万的处罚数额对于美妆大牌似乎也不算什么。 “相比于巨大的销售额,那点微不足道的罚款根本不值一提。”有相关法律人士表示,“或许有些企业正是抱着‘低成本的违法行为换来高额营收’的心态来看待虚假宣传一事,监管部门可从加大处罚力度着手,继续加强对此类事件的管控。” (原标题:化妆品成虚假宣传重灾区 低违法成本或是诱因)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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