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1月11日讯】(国际商报 郭惠华)为纪念《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在北京召开了座谈会。国家商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房爱卿和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等相关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出席本次活动的有商务部和各地商务系统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商务系统代表、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直销企业以及部分媒体。 10年前,国务院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直销法律法规体系开了好头,直销行业深受鼓舞。10年来,直销行业在直销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稳定发展,为促进消费、扩大就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了直销业的市场经济地位 直销是个舶来品。上世纪90年代进入我国后,直销业的市场经济地位十分脆弱,加之金字塔传销的冲击,直销业发展十分艰难,一度还被政府叫停。 直销作为一种无固定地点的销售方式,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保障,就不可能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地位。为此,政府在我国加入WTO时做出了这样的承诺:对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3年内,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和“国民待遇限制”,并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进行磋商并制定出关于无固定地点销售的法律、法规。 如果以2005年9月1日作为分水岭的话,那么《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的颁布实施,则标志着直销行业的市场经济地位真正以法规的形式得以确立下来,直销这一营销模式真正得到政府与社会的认可,整个直销业也因此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自此,每年都有许多的企业纷纷向商务部递交申请直销经营许可证的报告。截止到目前,我国已有71家企业获得了直销经营许可证。而直销业的销售额每年以25%以上的速度递增,特别在全球金融危机暴发后直销业依然“一枝独秀”,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