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3月20日讯】(南国都市报记者 陈新)近期,一些消费者在商店购买保健食品时误把普通食品当成保健食品,或者盲目选购保健食品,给食用者带来安全隐患。为引导消费者正确购买保健食品,谨防上当受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4日发布消费警示:任何保健食品都有一定的适宜人群,有的还标注不适宜人群,消费者在选择时应该也必须加以注意。 一个批准文号对应一个产品 消费警示提醒:首先认清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 卫生部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卫生部批准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进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或“卫食健进字+(年代号)+顺序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 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的情况,务必谨慎,同时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目前,海南省市场上存在卫生部(1996年11月至2003年7月)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10月之后)批准的保健食品产品。 保健食品都有一定适宜人群 其次,消费者要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包含了产品的原辅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注意事项、保质期、产品注册和生产等相关信息。 消费者应根据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结合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保健食品。尤其是老年体弱者、慢性病患者、儿童及青少年、孕妇等特定人群,在选择保健食品时要谨慎。任何保健食品都有一定的适宜人群,有的还标注不适宜人群,选择时必须加以注意。 别盲目通过会议销售购保健品 三是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购买保健食品。消费者若需购买保健食品,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购买时除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外,还要仔细察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 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用来治疗疾病,以免延误病情。无论是保健食品还是营养素补充剂,都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注意膳食平衡,合适的体育锻炼。如果消费者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可及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原标题:选购保健食品要擦亮眼别买会议推销的保健品)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