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2月30日讯】(中国质量新闻网)从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为进一步加大保健食品会销监管力度,普陀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保健食品会销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将原先被动的、事后监管模式转变为事前严格审核、事中突击检查、事后严肃查处的全程主动监管模式。自《意见》实施以来,已有3例保健品会销进行事前报告。 《意见》主要从以下五方面为基层所强化会销监管提供指南:一是强化会销经营主体监管,要求会销举办单位取得合法资质,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合法宣传、会销事前报告等制度;二是落实会销场所管理责任,要求会销场地提供单位落实查验资质、巡视现场、报告问题等工作;三是加强会销产品及广告监管,要求监管部门加强对会销产品的监督核查和抽检,严查会销产品广告和现场宣传是否合法;四是严厉打击非法会销行为,要求各单位立足职能,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从事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的打击力度;五是紧密协作营造社会共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部门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主动发现问题,营造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原标题:舟山普陀出台监管意见规范保健品会销行为) 责编:小美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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