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挂证”撤销GSP,药师不能再注册执业 通知显示,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 所有注册执业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亦须一并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于2019年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从5月1日起,各省级局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1、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 3、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 4、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执业药师有话说:挂证现象太普遍了 对此,有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对赛柏蓝坦言:看到这个通知第一反应,自己有些紧张。 该人士表示,2015年拿到执业药师证后,自己挂证好几年了。虽然偶尔会听到挂证被查的消息,其实都是部分地区的小打小闹,其所在的区域一直都是风平浪静,挂证的现象很普遍,十家药店,至少一半以上都有执业药师挂证的。现在国家药监局正式发文要整治挂证,会有担心自己这个区域也会行动起来。 在文件中,“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这条规定可能会让挂证的执业药师比较担心——如果被查到,可能会影响自己以后的工作。 但也很难规避这个问题。有相关人士对赛柏蓝分析:很多挂证的执业药师,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如果他的原单位不查,就很难对执业药师产生约束力。 据了解,很多在医院工作的药师、医生,甚至护士都会考执业药师,所以就会出现执业药师的有103万人,但注册人数只有46万多的现象。 力度不断增加,挂证药师迎来史上最大挑战 综上所述,“挂证”早就不是新鲜事了,此前,国家就严查“挂证”,力度不断增加。 早在2017年4月,人社部就印发了《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部署打击药品流通等领域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 2017年11月底,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药品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90号)》,打响了严查执业药师“挂证”的第一枪。 在此通知中,65位挂证人员被曝光,并要求所在省执业药师注册机构依照相关规定收缴其注册证,并注销注册、对外公示。 随后,各省药监部门陆续开展严查执业药师挂证,发布执业药师挂证情况的通报。 如今,国家药监局正式发文,要求开展执业药师“挂证”大整治。目前正在挂证的执业药师,将面临巨大的风险,以及有史以来最大的挑战。(原标题:刚刚!国家药监局发文:全国范围整治「挂证」) (原标题:药监局出手了!全国范围整治药师“挂证”) 责编:小美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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