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25日讯】(濮网)“公检法办案,打击传销活动,要严格区分直销与传销、行政法上的传销活动与刑法上的传销活动,把握核心判断标准,绝不能任性办案!”日前,马庆钰、王文华等六位知名法学专家在北京发出这一呼吁。 据了解,有关专家参加“赫柏绿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李书月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研讨论证会后,专门签署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向有关办案单位发出以上呼吁。 设立于河北省霸州市的赫柏绿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净化设备高新科技企业。自2013年以来,该公司立足中国本土专利技术,整合美国、日本、台湾尖端生化环保技术,开发了“全屋净水系统”,即赫柏绿源净水器、SPA沐浴器、能量花洒、中央净水机、净水壶、精密前置过滤器、活水杯等系列产品,以分层次计酬的直销方式,行销全国。 经查证,赫柏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其赫柏绿源牌系列净水机产品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MA)检测,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并获得河北省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该公司致力于把“赫柏绿源”品牌打造成净水行业的知名品牌、一流品牌。为确保公司的产品营销方式合法合规,该公司于2016年11月向国家商务部申请直销牌照并获得受理通知单,并缴纳2000万元保证金。 然而,2017年3月,山东省商河县公安局在管辖权存在疑问的情况下,“积极”跨省办案,采取技术手段对赫柏公司进行远程监控,对该公司相关账户进行查询、冻结,并于2017年4月14日对公司高管李书月、樊红顺和江雄采取强制措施,对该公司和樊红顺、江雄的个人财物进行搜查和扣押,致使赫柏公司陷入停产、停业、经营无以为继的“濒死”境地。 商河县检察机关认为,赫柏绿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在营销产品过程中,其主要负责人李书月、樊红顺、江雄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据此对其提起公诉。 2018年11月14日,商河县法院一审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书月、樊红顺、江雄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