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在商品类领域中,消费者最关注的前5项维权领域主要是家用电子电器类占73.6%、食品(含保健食品)类占57.9%、医疗和医药品类占42.0%、服装鞋帽类占19.5%以及商品房占16.4%。 在服务类领域,消费者最关注的维权领域前5项分别为餐饮占50.2%、互联网占37%、媒体购物(网络购物和电视购物等)占34.1%、电信服务占23.3%、旅游服务占21.1%。 而在发生消费纠纷后,有八成以上的消费者首先和经营者协商解决。在解决不成的情况下,有53.0%的消费者会找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此可见,消费者协会是消费者维权途径的首选。而在包括行业协会、法院、仲裁部门、行政监管部门等各类维权机构中,消费者对消费者协会评价相对最好,其中评价为“很好”的占13.8%、评价“较好”的占25.4%,均居于所列机构的首位,好评率合计达到39.2%。 此外,对“疑假买假”来获取赔偿金额的行为,消费者持支持、反对和不好说态度的几乎各占三分之一。 新《消法》多项规定获好评 新《消法》为了满足新消费形式发展的需要以及消费维权的新热点,制定了许多与之相适应的新规定,成为法律中的新亮点。对于这些亮点,消费者也给予了充分的支持。 调查显示,消费者对新《消法》中的一些亮点支持率较高。其中,明星代言需承担连带责任获七成消费者支持;而将隐私权纳入新《消法》以及加大对欺诈的惩罚性赔偿力度都分别获得八成消费者的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惩罚性赔偿的力度,有44.4%的消费者认为仍旧偏弱,有42.7%的消费者认为力度适中,仅有3.4%的消费者认为惩罚力度过大。而新《消法》扩展“三包”到所有产品以及部分耐用消费品和服务的举证责任倒置更是受到九成消费者支持。 针对网络购物投诉量居高不下的问题,新《消法》有多项新规定加以规范。对于这些新规定,“经营者提供真实详尽的信息”最受消费者支持。有65.2%的消费者认为“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服务数量和质量、售后服务等重要真实信息”。 此外,广大消费者热切期望消费者协会提升履职能力。共有80.4%的消费者希望消费者协会提高投诉调解效率和能力,及时解决投诉纠纷;有54.3%的消费者对消费者协会的公益诉讼充满期待;有51.2%的消费者希望消费者协会开展调查研究并公布结果。 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在本次调查中,超过六成消费者期待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共有61.6%的消费者选择此项,体现了企业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的客观要求。▲ (原标题:中消协摸底调查新老《消法》——消费维权,新法亮点被寄厚望)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