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月25日讯】(法人)应建成的敛财术并不高明,却屡屡得手,凸显在预防网络传销类经济犯罪方面,仍缺乏有效措施。 2013年8月7日,“万家购物”传销案在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处传销的组织者兼领导者应建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200万元罚金,又以其犯故意伤害罪,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其余被告的涉案人员,根据涉案情况不同,法庭均作出了相应的判决,并处相应数额罚金。至此,这场轰动一时的网络传销大案,暂时告一段落。 应建成:网络传销大佬 17岁时,应建成已经放弃了学业,在这段日子里,应建成认识到互联网是一种廉价、快速且信息量大的载体,并最终把目标锁定在了网络购物平台上。 2010年5月,应建成、杨江峰、邵康、胡伟四人组建了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同年12月又有8名新股东加入。当年,亿家公司旗下的“万家购物”网站,年营业额只有165万元。 然而仿佛是一夜之间,亿家电子商务公司营业额和税收突然呈现爆发式增长,这也使得应建成和他的公司都被人知晓。 2010年7月,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超高额返利为诱饵,以“万家购物”等网络平台为推广及实施传销运作的工具,向入会者收取费用或要求入会者购买其商品,最终以入会者的层级以及入会者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依据,进行返利。 至2012年5月底,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平台累计营业额达290亿元,净收入36亿元,返利33亿元,其营业额“膨胀”了一万多倍。 但好景不长,伴随着规模的扩大,加之相关人员的举报,万家购物涉嫌传销一案最终进入了有关部门的视线。2012年6月11日,金华警方对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与其传销相关联的网站进行统一清理行动,应建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返利销售陷阱 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爆炸式增长,得益于其“购物返利”的噱头。 在万家购物运营初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于加盟商的要求是每销售500元金额产品,就需上缴给其旗下的万家购物16%的佣金,万家购物会每天拿出消费额的10%给累计消费满500元的会员均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