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理论上,如果消费者消费了500元,得到了1个分红权后,每天可以收到最高1元钱返利,而返利的来源就是加盟商每销售500元金额的产品所上缴的16%佣金,账户每满100元后就可以取现,这也就是所谓的“零消费”。在万家定下的返点规则下,消费者疯狂在所难免,投机商进去虚假交易也就很自然了。 当然这种返利方式是存在漏洞的,这种返利模式能够顺利运作的前提是公司销售业绩不断提升,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后人的消费所带来的利润才能弥补公司对前人的返利。 而根据数据显示,2012年2月15日,万家购物坚持每天分红1元的返利模式,导致其每天亏损600万元,到5月25日时,万家购物累计亏损6亿多元,其公司账面资金仅为3亿元。 2011年7月,随着“一元返利”的进一步推广,万家购物的加盟商和会员激增,各种风险也随之而来。万家购物从线上交易开始向线下交易转移,并开始发展会员、寻求合作商并设置不同级别的区域代理商、金牌代理商等等,从“返利销售”变相为“抢会员”,使得加盟变为了一种“拉人头”的行为,从而用后来加盟者的佣金去填补之前返利的欠缺资金。 这样也使得返利销售变为了幌子,自此万家购物向非法传销又更近了一步。 主犯涉案 2013年8月7日,这场涉及全国31个省市区、2300多个县市,近200万人参与其中,涉案金额达240.45亿元的全国最大网络传销案在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因应建成领导和组织传销活动,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又因其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最后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此案中的其他组织领导成员也分别获刑。 庭审时,应建成否认传销,称“万家购物”网站的运营,万家购物是有实物的,而传统的传销是没有实物参与到运营过程中的。 而法院审理则认为,万家购物以超高额返利诱导他人消费,并要求参加者购买其公司产品、发展会员、发展加盟商并按照入会资格和条件分为普通会员、VIP会员等,再按照注册时间顺序对其成员进行上下层分级,这些行为均已构成传销。 应建成案,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律师李岑岩表示:“网络涉嫌新型经济犯罪的行为屡见不鲜且有一定隐蔽性。”李岑岩认为,由于网络传销没有地域限制,往往影响面甚广。 因此解决的方式,不能只局限于案发后的法律层面解决,应该在该类经济犯罪行为发生之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国家应该提前介入,对此类事件进行疏导、管理、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去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 (原标题:回溯网络传销之王—应建成) 责任编辑:王昆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