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1月25日讯】(湖南民生网)近日,历时五年、七易其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正式出版发行,其中把“医药代表”纳入新职业,并定义为“代表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一直备受争议的医药代表在“国家确定职业分类”上首次获得身份确认,有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利于医药代表整个行业的提升和发展。 现状:“医药代表”沦为药品推销 根据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医药代表的职业定义为“代表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其职业代码是“2-06-07-07”,类别归属为专业技术人员-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商务专业人员-医药代表。对于医药代表的工作任务,《大典》规定,一是制定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二是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三是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四是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 据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保守估计,目前全国有4000多家药企,医药代表人数起码超过100万人。但在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没有将医药代表正式定义为一份职业。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辉瑞制药中国企业事务部总监、全国政协委员冯丹龙就提议将医药代表纳入新职业,明确医药代表职业定义、职业标准、行为规范、权益保护等,将医药代表纳入正规化职业化管理,以进一步规范医药市场行为。 事实上,《大典》所列的医药代表职业定义,正是第一代医药代表当时的工作任务。但如今说起医药代表,很多人最直观的印象是公立大医院科室门口贴的标语:医药代表不得入内。医药代表成了给医生送礼拉关系给回扣推销药品的人,甚至担负上“残害白衣天使”、拉高药价的罪名。数年前曾有媒体报道,有医生妻子致信当时的卫生部领导,呼吁刹一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别让医药代表毁了“白衣天使”。去年曾有广州的医院用现金奖励的方式鼓励保安抓医药代表,甚至还有医药代表在医院被追赶坠楼的惨剧发生。 为何经过20多年的发展,医药代表行业“污名”至此,沦落为推销人员“人人喊打”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