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28日讯】(安徽日报)日前,省工商局公布了对我省直销企业及驻皖分支机构的2017年度分类评定情况,在符合参评条件的26家直销企业及驻皖分支机构中,有25家被评为A类,1家被评为C类。此次评定结果将记入监管档案,并作为2018年度分类监管依据。 从此次评定情况看,我省直销企业及驻皖分支机构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主动自查自纠、社会责任意识较强,直销行业总体呈现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针对投诉举报相对集中、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直销企业及驻皖分支机构,省工商局将对其行政约谈,要求企业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 根据我省出台的直销行业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分类评定采取百分制,根据评分结果划分监管类别,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直销企业监管方式以企业自律为主,B类直销企业监管方式为进行一般性监管,C类直销企业监管方式为加强监管,D类直销企业监管方式为重点监管。 (原标题:直销企业分类监管)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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